断僧通状 原文 唐代 李翱 上岁童子,二十受戒。君王不朝,父母不拜。口称贫道,有钱放债。量决十下,牒出东界。 李翱 唐代 李翱(772~841年),字习之,陇西狄道(今甘肃省临洮县)人。唐朝时期大臣、文学家、哲学家、诗人,凉武昭王李暠十三世孙,北魏司空李冲十世孙,贝州司法参军李楚金之孙。会昌元年,卒于襄阳,谥号为文,故称李襄阳、李文公。曾从韩愈学古文,推进古文运动。思想上,一生崇儒排斥佛老,认为孔子是“圣人之大者也”,主张言行应以儒家的“中道”为标准。著有《复性书》《李文公集》。 ► 9篇诗文► 0条名句 相关标签 猜您喜欢 洗墨池 【唐代】李翱 剩有临池兴,人称协律郎。至今蝌蚪迹,犹带墨痕香。 拜禹歌 【唐代】李翱 惟天地之无穷兮,哀生人之常勤。往者吾弗及兮,来者吾弗闻。已而,已而。 赠毛仙翁 【唐代】李翱 紫霄仙客下三山,因救生灵到世间。龟鹤计年承甲子,冰霜为质驻童颜。韬藏休咎传真箓,变化荣枯试小还。从此便教尘骨贵,九霄云路愿追攀。 赠药山高僧惟俨二首 【唐代】李翱 练得身形似鹤形,千株松下两函经。我来问道无馀说,云在青霄水在瓶。(无馀 一作:无余;青霄 一作:青天)选得幽居惬野情,终年无送亦无迎。有时直上孤峰顶,月下披云啸一声。 复性书上 【唐代】李翱 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,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。喜怒哀惧爱恶欲,七者皆情之所为也。情既昏,性斯匿矣。非性之过也,七者循环而交来,故性不能充也。水之浑也,其流不清,火之烟也,其光不明,非 答朱载言书李翱 【唐代】李翱 某顿首。足下不以某卑贱无所可,乃陈词屈虑,先我以书,且曰:“馀之艺及心,不能弃于时,将求知者。问谁可,则皆曰其李君乎。”告足下者过也,足下因而信之又过也。果若来陈,虽道德备具,犹不 题燕太子丹传后 【唐代】李翱 荆轲感燕丹之义,函匕首入秦,劫始皇,将以存燕霸诸侯。事虽不成,然亦壮士也。惜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。始皇之道异于齐桓,曹沫功成,荆轲杀身,其所遭者然也。乃欲促槛车,驾秦王以如燕,童子